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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K1918108-9-2024-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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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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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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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日期:
-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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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關(guān)于印發(fā)《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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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贛匯發(fā)〔2024〕18號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關(guān)于印發(fā)《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實施辦法》的通知
國家外匯管理局省內(nèi)各市分局,國家開發(fā)銀行江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銀行江西省分行、各國有商業(yè)銀行江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業(yè)銀行南昌分行、郵政儲蓄銀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銀行、南昌農(nóng)村商業(yè)銀行、北京銀行南昌分行、九江銀行南昌分行、贛州銀行南昌分行、各外資銀行南昌分行:
現(xiàn)將《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實施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認(rèn)真遵照執(zhí)行,各市分局收到本通知后,應(yīng)及時轉(zhuǎn)發(fā)轄內(nèi)銀行機構(gòu)。原《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關(guān)于印發(fā)<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實施辦法>的通知》(贛匯發(fā)〔2020〕44號)廢止。
附件: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不申報、不解付”特殊處理措施實施辦法
國家外匯管理局江西省分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