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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1006561-7-2017-0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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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經常項目管理??新聞報道??各類社會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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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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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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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助力開放寧夏建設——個人結售匯政策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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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助力開放寧夏建設——個人結售匯政策問答
1、境內個人的子女在國外留學,需要購匯8萬英鎊為其支付學費和生活費,超過了等值5萬美元的限額,應如何辦理?
答:個人購匯支付自費出境學習學費或生活費,超過年度總額的,憑因私護照、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購買第二學年或學期以后的學費或生活費無需提供)以及境外學校學費證明或生活費用證明在銀行辦理。
2、哪些情況下可以代理結售匯?
答:根據《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印發〈個人外匯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通知》(匯發〔2007〕1號)文的規定,個人年度總額內購匯、結匯,可以委托其直系親屬代為辦理;超過年度總額的購匯、結匯以及境外個人購匯,可以按該細則規定,憑相關證明材料委托他人辦理。
3、持永久居留證的外國人結售匯時是按境內個人管理還是境外個人管理?
答:外國人持中國永久居留權證按照境外個人管理,同時雙向享有結匯和購匯等值5萬美元年度結售匯額度。
4、某境內個人的孩子在國外留學期間因意外受傷住院,需要購匯為他支付住院費,請問應該如何辦理?需要外匯局審批嗎?
答:直系親屬在境外發生疾病、死亡和意外災難等情況時,境內個人可以直接在銀行辦理境外直系親屬救助購匯,辦理時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親屬關系證明以及救助的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