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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01006561-7-2017-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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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
- 新聞報道??各類社會公眾??資本項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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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
- 國家外匯管理局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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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日期:
- 2017-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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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稱:
-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助力開放寧夏建設——全口徑跨境融資業務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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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深化外匯管理改革 助力開放寧夏建設——全口徑跨境融資業務問答
1.哪些企業可在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模式下從境外融入資金?
答: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銀發〔2017〕9號文)的規定,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法人企業可按規定從非居民融入本、外幣資金。這里的法人企業是指非金融企業,且不包括政府融資平臺和房地產企業。
2.企業辦理跨境融資業務的流程是什么?融資資金使用有何規定?
答:企業在符合跨境融資條件的前提下,應當在跨境融資合同簽約后不晚于提款前3個工作日,到當地外匯管理局辦理跨境融資情況簽約備案。企業辦理跨境融資簽約備案后,由銀行根據企業提款、使用、還款安排,為借款企業辦理開戶、資金結算等。企業融入資金的使用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用于自身生產經營活動。
3.企業如果從境外借入人民幣資金,能否以外幣償還?
答:企業跨境融資簽約幣種、提款幣種和償還幣種須保持一致。如果借入人民幣資金,償還幣種也應為人民幣。
4.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出臺后,外商投資企業跨境融資應采用哪種模式?
答:根據銀發〔2017〕9號文的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執行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有一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企業可在投注差跨境融資或全口徑跨境融資模式中任選一種。